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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修改食品安全规定:外卖无贴纸可拒收 鼓励厨房团队管控 – 新京报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于景敏)11月28日,上海宣布食品安全法规修改,制定外卖食品封条、“互联网+光明厨房”、食品信息追溯等新规定,强化集中餐饮场所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贝壳财经记者获悉,《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的决定》已于2025年11月26日经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食品安全管理要求。明确学校食堂、托儿所、托儿所、建筑工地等集中食堂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并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承包、分包食堂经营者应当通过招标等依法方式公开选择取得相应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对食堂承包、分包经营者的监管。规定集中餐饮单位向餐饮单位订购食品,必须向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订购,并对订购的食品进行必要的检验。餐饮单位加工餐食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食品安全。学校、幼儿园要加强对学校供餐环节食品安全、食品质量、服务水平、环境管理等的规范化管理,畅通家庭与学校的沟通渠道。修改后的决定还规定,直接进口的食品d 餐饮服务提供者交付的食品必须加盖封条或者具有密封功能的食品包装。包裹未密封或封条破损的,送货人有权拒绝送货,消费者有权拒绝收货。根据修改后的决定,上海将鼓励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以实时视频形式发布食品加工生产现场。餐饮经营者在食品加工生产关键环节安装、运行视频监控设备的,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相关管理要求。已得到澄清。明确预制食品的生产、销售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同时,为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率,《修改决定》规定:两个方面:提高制度效率和完善制度体系。首先,明确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必须对输入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相关信息可作为进货检验凭证。二是鼓励鼓励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建立从原材料采购到成品销售全流程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并与地方政府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对接。编辑 陈力 校对 林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