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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国际司司长解读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更新协议_新京报

【新京报】据商务部消息,10月28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商务部部长王文涛与马来西亚投资、贸易和工业部长扎夫鲁在李强总理、马来西亚总理安瓦尔等东盟领导人见证下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更新议定书3.0》(以下简称《议定书》)。分别代表中国和东盟。商务部国际局代表解释了议定书的相关状况。一、签署议定书的重要性 中国和东盟互为最大贸易伙伴和重要投资伙伴。该议定书的签署是落实习近平主席与东盟领导人在中国—东盟对话关系峰会30周年之际达成的重要共识的历史性成果。召开党的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代表大会,扩大高水平开放,开创互利合作新局面。在现行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经贸体系面临严峻挑战的情况下,双方签署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3.0版议定书非常重要。第一,我们要以实际行动坚定支持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当前,一些国家采取单边关税措施挑起贸易战,严重影响国际经贸体系。该议定书的签署充分体现了中国与东盟坚定支持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的共同承诺。将为地区乃至全球经济增长提供更大信心和动力。这具有重要意义,因为这表明各国将共同抵制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共同应对国际经贸挑战。第二个是树立新的里程碑,推动区域经济深度融合。该议定书的签署,标志着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合作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将从传统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领域拓展到数字化、绿色、标准、生产供应链等新兴领域。同时,双方将共同推动数字、绿色等新兴产业发展,释放更大潜力。同时,加强标准和监管对接,促进基础设施和供应链互联互通,实现更深层次的融合和长期稳定发展。带动当地经济。第三,坚定推动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该议定书的签署不仅将进一步加强中国-东盟经贸合作,促进地区发展l 经济一体化,也通过共同构建开放、包容、以规则为基础的区域一体化市场和互利共赢、有韧性的区域生产供应链体系,为双方建设平安家园、平安家园、繁荣家园、美丽家园、友好家园提供重要支撑。 2、背景及协议协商过程 (1)相关背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两国商定建立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区。 2002年,中国与东盟10国领导人宣布启动建设自由贸易区进程。双方坚持互利共赢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缔结并实施货物贸易协定、服务贸易协定和投资协定。 2010年,中国—东盟自贸区1.0版全面建成。 2015年,双方签署了更新协议2.0版,预计将在2019年全面生效实施。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不断深入,中国连续16年保持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地位,东盟连续5年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 2024年两国贸易额将达到9823亿美元,比2002年中国-东盟自贸区成立时增长17倍。丝带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对促进双边贸易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谈判过程。 2021年11月,习近平主席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峰会上提出,尽快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建设,东盟国家领导人也积极响应。 2022年11月,双方正式开始升级至3.0版本的谈判。经过近两年的时间经过9次正式谈判和120多次工作组会议,2024年10月第27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李强总理与东盟10国领导人发表联合声明,宣布实质性结束中国—东盟自贸区3.0谈判。此后,双方按照领导人指示,正在加紧后续工作,包括就个别剩余条款进行技术磋商以及对议定书正文进行法律审查。经过四次特别联委会会议和多次工作组磋商,两国于2025年5月全面完成3.0版本谈判。2025年10月28日,两国在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的第28届中国—东盟峰会上正式签署3.0版本更新议定书。三、议定书特点 议定书旨在促进开放、互利、全面合作,适应国际经济贸易新趋势。积极吸纳以中国—东盟自贸区1.0版、2.0版和区域全面经济(RCEP)为基础的国际经贸高水平规则,寻求形成符合区域经济贸易特点和需求的新兴领域规则。我们将共同推动构建区域一体化大市场和供应链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它具有三个主要特点:一是深入新兴领域。 3.0版本新增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供应链互联互通、竞争与消费者保护、中小企业五个新领域,体现了双方积极引领国际规则发展、推动新兴领域合作的共同意愿和行动。尤其是供应链互联互通、绿色经济、消费者保护等内容,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的新发展。阿德实践。二是提高整体开放水平。 3.0版在实现货物、服务和投资市场准入高度开放的基础上,聚焦规则和合作领域,对中国和东盟各自的自由贸易实践做出最高水平的承诺。特别是在贸易便利化等传统“边境”领域和数字、绿色、供应链等新兴“跨境”领域建立了系统性合作框架和制度安排。确定具体合作领域和优先举措,为地区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三是着力推动包容性发展。 3.0版本包含了区域经济增长的新特征。它还包括竞争和消费者保护、中小企业、微型企业以及经济技术合作等领域。确保促进商家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最不发达国家有能力履行条约义务,推动地区经济包容性发展,让中国和东盟国家企业和人民从地区经济增长中受益。四、议定书主要内容 除法律和制度章节外,议定书主要更新内容涵盖海关程序和贸易便利化、标准和技术法规及合格评定程序、卫生和植物检疫措施、经济和技术合作以及其他现有领域等九个主要领域。还将包括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供应链互联、竞争和消费者利益等双方合作潜力巨大的新兴领域区、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数字经济领域,双方在各自的合同实践中建立了更高层次的规则体系和合作协议,为促进区域数字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双方同意暂时免除电子传输关税,保障跨境数据流动,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探讨促进保护级别兼容和互认,推动电子证书和电子签名互认,加强网络安全监管合作,打击网络欺诈和未经请求的商业电子信息。双方将在物流、数字基础设施等“硬互联”领域开展互联互通合作,同时加强单一窗口、电子发票、电子支付、电子提单等“软互联”合作,提高系统兼容性,降低业务成本。此外,双方还将在数字身份、金融科技、人工智能和数字商业标准等共同感兴趣的新领域深化合作。 (二)在绿色经济领域,双方根据全球发展倡议目标和原则,建立自由贸易领域全面合作框架。双方首次明确绿色经济、新能源、清洁能源、可持续金融、绿色技能等,并敦促不要将环境标准作为保护主义的隐蔽工具,推广环保产品和服务。双方承诺努力消除相关贸易壁垒,共同促进环境、贸易和共同发展。双方已建立电子重点合作领域:绿色贸易、绿色投资、循环经济、可持续金融、绿色技术、绿色标准、可持续能源、数字化与绿色联合发展,覆盖研发、融资、生产、消费、回收全链条。这些为打造地方经济绿色引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三)在供应链互联互通领域,两国首次在自贸协定中单独设立供应链合作章节,并作出高层共同承诺。双方将共同推动重点产品和服务自由流动,利用数字技术进一步加强贸易便利化,增强区域供应链韧性和互联互通。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多式联运,促进港口可持续发展,提高港口生产力和高效解决物流运输瓶颈,促进双方产品和服务流动。提高区域供应链资源配置效率和风险预警功能,协调应对供应链中断等问题,保障突发情况下区域供应链稳定运行,共同构建安全、稳定、流动、高效的区域供应链体系。 (四)首次在标准、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等方面,双方在制定各自的标准时可以考虑相互参考。共享标准,推动合格评定结果互认,共同制定合格评定程序,重点推进新能源汽车、电子设备等领域标准合作。根据法律,每个公司都可以参与开发标准、技术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并给予国民待遇。我们将以中方发起的中国—东盟正常化合作论坛为依托,进一步加强两国标准合作的体系建设。这将为促进双方标准对接建立制度保障,为双方企业更好拓展区域市场提供便利,推动打造大规模一体化区域市场。 (五)在卫生植物检疫措施领域,双方将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和技术合作,加深对农业食品相关法律法规的相互了解,在各自官方网站上以电子方式发布检验检疫相关通报,对法律政策透明度提出更高要求。这将使企业能够及时了解进口商检验检疫相关政策和措施,减少企业进出口产品通关的不确定性和合规成本。两国还将成立卫生植物检疫措施专门小组委员会,进一步加强磋商机制建设,及时沟通解决双边贸易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减少非关税措施影响,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六)在通关和贸易便利化领域,双方将利用数字技术进一步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双方将共同加强“智慧海关”合作,提高海关监管智能化、数字化水平,优化货物放行、快递、装运前检验等监管规定,简化通关手续,缩短通关时间。这《议定书》还纳入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相关规定,允许企业通过“单一”平台申报和追踪清关情况。这将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提高通关效率,增加通关流程透明度,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加强双边海关合作,促进有效口岸监管。 (七)在竞争和消费者保护领域,双方在自贸协定中首次建立了全面覆盖企业和消费者的自贸区竞争规则系统框架。建立中国与东盟国家反垄断交流合作和跨境执法合作机制,进一步加强竞争法执法合作。强化消费者权益,提升企业责任加强消费者保护,对网络消费、国际旅游消费、消费欺诈等作出专门规定,有利于更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增强消费者获得感,营造公平有序的区域市场环境,促进区域内经贸往来健康高质量发展。 (八)在中小企业领域,双方进一步强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针对性措施,增强中小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的能力和机会。双方将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和交流,为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发布贸易投资法律法规和相关商务信息。我们将继续提供信息。推广使用电子——中小微企业商务,强化知识产权认知、理解和有效运用,帮助中小微企业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更好创造和抓住新兴领域发展机遇。我们支持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根据中小微企业的成长阶段为他们提供融资便利,并提供信息以增强他们的经验和新能力,提高他们的竞争力。 (九)在经济技术合作领域,双方将建立覆盖各领域的合作框架和制度协议,努力促进区域全面发展。双方将通过技术援助支持各领域能力建设,帮助减少发达国家提高履约能力,确保履约质量,同时加强经验交流,深化合作潜力。双方将通过经济技术合作工作组监督该领域的落实情况,向联委会报告,提出具体合作建议,为经济技术合作的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5. 议定书生效并实施。议定书签署后,双方将履行各自内部审批程序,推动确保议定书尽快生效实施。我们将签署的议定书文本在中国自贸区服务网(http://fta.mofcom.gov.cn)公布,供社会查阅和参考。陈艳婷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