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引入观察名单制度对中国意味着什么? — 新京报
据豫园丹田报道,2026年2月24日,我国商务部发布2026年第11号和第12号通知,依法分别将40家日本企业列入出口管制名单和监控名单,同时出台了具体的出口管制措施。这是针对商务部今年1月宣布加强对日两用货物出口管制而采取的新举措。中方也明确了自己的目标。商务部表示,这一最新措施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军民物品出口管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的,旨在遏制日本“重新军备”和核武器图谋。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该法上市仅适用于少数日本企业。相对上述措施仅适用于两用物项,不影响中日正常经贸往来。诚实守法的日本企业不必担心这一点。依法与上述诚实守法的日本企业开展正常贸易的中外企业也可以继续保持正常的贸易合作。中方列入清单符合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也遵守国际防扩散义务。这是合法的、正当的。您如何看待中国商务部的这一举措?谭石采访了国际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季文华。其中有三个显着特点。卢格首创观察名单制度,为我国出口管制精准管理开辟了新途径。根据《两用物项出口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办法》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两用物项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无法确认的,国务院商务部可以将相关进口商和最终用户列入监控名单。”此次,20家日本企业被列入观察名单,包括斯巴鲁、东京理科大学、富士航空和三菱综合材料等。这是上述规定的首次实际应用,对于系统验证具有重要意义。观察名单的逻辑很清晰。通过加强风险审查和评估,对最终用途未知和潜在军事风险的实体进行精准管理。虽然这不是直接禁止,但会有严格的审查。此外,这不是永久标签。商务部要求上市公司配合核查程序 明确企业若能有效履行义务,可向商务部申请熟食按照规定进行,经核查确认后,可以退市。季文华先生告诉谭先生,提供合理可行的救济途径,体现了我国监管措施所蕴含的法治精神。其次,对管制清单实体实施严格禁令,表明对日本“再军事化”和核野心的坚决立场。将分两个阶段针对包括路伊达三菱造船在内的20家列入限制名单、参与日本军力强化的企业采取具体措施。首先,禁止中国出口商向上述企业出口两用物项。其次,禁止外国组织和个人向上述实体转让或提供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两用物品。正在进行的相关活动应立即停止。阿博上述措施符合《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九条规定,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能够有效实现两用物项“直接出口+间接转让”。 “多链规定也体现了日本出口管制法域外适用的效果。第三,这项措施是版本更新的1号公告。2026年1月6日,商务部公布了《关于加强对日军用物资出口管制的通知》(2026年第1号)。其背景是日本领导人公然发表涉台虚假言论,暗示有军事干预台湾的可能。他指出认为台海问题严重干涉中国内政,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其性质和影响对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遵守国际秩序极为不利。出于防扩散等义务,中方决定禁止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国家或地区出口弹药、军用物品及一切其他最终用途物品。向日本境内的组织和个人转让或提供原产于中国的相关两用物品将产生法律责任。这次日本企业名单管理的目的是延续和发展,对日本军工相关企业实现多层次管控、精准防控、有效应对,这是可能的,因为它基本上是一个以《出口管制法》为核心的现代出口管制法律体系。我们正在协调大家感兴趣的法规。其特点是层次不同、结构调整。商务部对日本企业同步实施“双重上市”管理,是日本的出口管制制度。这是coordina的最新做法汀的发展和安全。精准分层的执法组合奠定了坚实的管控基础,首次实施“黑名单”有利于我国出口管制工具多元化,有效管控出口。尽管中国按照国际法基本原则履行行政方面的国际义务,全球化遭到冲击,地区安全风险也有所增加,但中国的手段也在迅速提高,中国随时准备反击任何侵犯我国正当利益的行为。